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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成果登记评价服务流程及入口-9479威尼斯

更新时间:2024-01-18

一、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1.软件下载
福建省科技成果登记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软件及其补丁,安装后点击进入,按照软件页面提示,录入要登记的成果资料。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平台网址



2.准备科技成果登记材料
通过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录入完成成果资料后,可直接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并导出成果的电子数据(形成以zip为后缀的数据包)。
同时,成果完成人(或单位)根据所完成的科技成果所属类别(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准备相关资料材料。如,完成人所完成的科技成果为经过验收的应用技术类成果,应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推荐单位提供的《科技项目验收意见书》等材料,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登记单位留底一份,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各一份,如不需要,也可只准备一份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留档)。

3.推荐单位推荐
成果完成人在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向所在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厅局递交全套登记材料(含电子数据包),由所在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厅局作为推荐单位同意推荐并盖章后,提交省科技厅成果处统一进行登记。
我省部分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业协会学会也可以作为推荐单位,如: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福建省护理学会、福建省中医药学会等。

4.接受登记并告知登记号
省科技厅成果处收到登记材料后,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赋予科技成果登记号。
成果登记完成后,省科技厅将成果登记号告知登记人,如发至登记人邮箱;并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向国家科技成果网上报每一年度科技成果数据。国家科技成果网审核年度数据后,将在下一年度在网站上公布成果登记号

注:请成果完成单位将登记系统中导出的电子版(cgsbqy.zip文件,如有多个项目可同时导出在同一个.zip文件中)发送到省科技厅成果处邮箱cgc@kjt.fujian.gov.cn,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成果处,也可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13楼成果处,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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