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方式
职称申报材料申报以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形式提交。
1.网上填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栏目“在线申报”(网址:https://218.77.183.130:82/#/csbindex),个人相片采用jpg格式上传。
2.纸件申报。通过网上预审的申报材料按照网上预审通知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通过网上预审的,不受理纸质材料。
二、申报条件
助理工程师职称:
1、非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非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三、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提供原件审查,收复印件。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在海南人才工作网下载,初级、中级一式2份,高级、正高级一式3份;相片(一寸近期彩照)每份评审表各贴一张,另附2张(贴在评审表次页)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双岗人员提供双岗证明)、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现职业绩、论文、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
3.个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公示证明(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确认结果及查询路径,现场填写承诺书)、聘任书、获奖证书(提供查询路径)、《继续教育证书》(提供近五年专业继续教育平均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证明,及接受《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学时证明)等。
4.业务考绩档案。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业绩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工程设计图纸、图审合格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工程预决算书、获奖证书等业绩成果(提供查询路径)与社保时间相一致的证明,其中申请破格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破格条件有效证明材料。
6.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论文查询路径,申报正高级的还须提供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和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收编的核心期刊的查询路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论著(本专业专著、编著、合著、译著)(提供查询路径);软著(提供查询路径);省级建筑领域行业协(学)会评选论文证书(提供查询路径)等。
7.提供《社保明细清单》及查询路径。
8.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excel表格样式见附件),并附电子版光盘一张。《概况表》(a3纸一份)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