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1、安装软件。“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下载地址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专项工作→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登记统计。下载后解压数据包,运行setup.exe程序,即可安装软件。
2、录入数据。直接进入单位信息主界面,填写完成单位信息后,点击“退出”进入科技成果登记信息栏,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要求数据填写完整。详细操作见“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v9.0”。
3、打印登记表。点击系统数据处理界面“打印登记表”按钮,可选择“打印”直接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或点击生成word文档,调整排版后再打印。
4、生成数据文件。点击主界面“数据导出”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需导出的文件和文件保存目录,即可导出文件名为“cgsbqy.zip”的数据文件。文件可单个导出,也可多个同时导出。“cgsbqy.zip”数据文件解压后为7个txt文件,多余或者小于7个txt文件说明该数据包异常,请检查完善系统数据,重新导出。
二、科技成果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到市州科技局成果管理部门提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即现场办理(或受理)登记。
2、成果公示。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
3、颁发证书。公示期无异议的,由省科技厅统一印制《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证书》。
三、科技成果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和《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一式3份(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和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各留存1份),其中《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仅应用技术类成果提交,且财政计划项目仅重点、专项项目的成果提交;市科技局成果管理部门和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在《科技成果登记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中进行数据录入,由该系统生成数据文件“cgsbqy.zip”,将其与《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3、佐证材料。办理登记时应出示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评审意见书、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行业准入证明,专利证书、农作物品种权证书,或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2份(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各留存1份),且复印件要求加盖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另外,应用技术类成果必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http://www.hnst.gov.cn/zxgz/cggs/)及其电子文档,此表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对接、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等。
四、科技成果登记服务
1、证书领取。《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证书》由省科技厅采取快递到付的方式进行邮寄。
2、咨询服务。全省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负责,办理登记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可通过成果登记工作qq群(165554529)向所在市州成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咨询。